復活期之反思–謙卑認罪,得到釋放

        復活期由復活前夕起至聖靈降臨日為止,合共五十日,持續七個星期。在復活期,教會慶祝主耶穌基督的死亡及復活、升天及派遣聖靈降臨,並提醒我們的生命,因著主的死、復活及赦免,而得以從罪中釋放出來;說到從罪裡得釋放,讓我想起一個故事。

        有一對姊弟,他們到爺爺奶奶家中度暑假。小男孩拿起一把玩具槍在森林中玩耍,但他總是打不中靶,他很沮喪地走回家。在回家路上,他看到奶奶心愛的鴨子搖搖擺擺地走著,他一時衝動,把玩具槍對準鴨子,子彈竟然擊中鴨子的腳部,牠受了傷,男孩嚇了一跳,又驚慌又擔心,立刻為鴨子包紮,他姊姊看到了這一幕,但她答應弟弟不說出來。飯後,奶奶叫姊姊洗碗,姊姊說:「弟弟說他今天要幫忙洗。」隨即在弟弟耳邊小聲說:「記得鴨子的事嗎?」於是弟弟便乖乖地去洗碗。第二天下午,爺爺問有沒有人要跟他去釣魚?奶奶說:「弟弟去吧,姊姊留在家裡幫我做晚飯。」可是姊姊回答說:「不不,弟弟說他要幫忙做飯。」同樣姊姊又附耳對弟弟小聲說:「記得鴨子的事嗎?」於是弟弟便乖乖地留在家裡。接著數天,弟弟做了他跟姊姊兩人雙份的家務,最後他忍不住了,走到奶奶面前,說:「奶奶!對不起!我那天不小心射傷了你的鴨子,請你原諒我。」奶奶蹲下來,慈愛地抱住他說:「親愛的,我早就知道這件事了。那天我正好站在窗前,看到發生的一切!」弟弟詫異地問:「那你為什麼一直沒有責罵我呢?」奶奶回答:「因為我愛你,所以我原諒你!我只是奇怪,你到底要讓姊姊奴役你多久呢?」

        我們是否也因遲遲不肯懺悔,以致心靈被綑綁,被過犯所奴役呢?要脫離被罪奴役與綑綁,成為完全自由的人,只有一個方法:懺悔!聖經上說:「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上帝是信實的,是公義的,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。」(約翰一書1:9);又說:「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,使罪身滅絕,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。」(羅馬書6:6)。就讓我們謙卑到主跟前,坦率承認自己的罪,主是愛我們的!必會赦免我們,更新我們的生命,使我們得到真正的釋放與自由。

馮志滔傳道 2018.4.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