崇拜中「認罪」的意義 (轉載宣訊219期)

        今天在許多教會的崇拜中,認罪的禮儀或元素往往沒有佔重要的位置。有人認為「認罪」已經是不合時宜,又或從來不知道可以或需要有此部分。也有人認為在集體崇拜中,只能出現流於公式化的「認罪」,甚至有人懼怕每當提及「罪」,便會打擊會眾的「自我形象」,令敬拜者情緒低落,破壞崇拜「要歡欣」的氣氛。

        聖經卻告訴我們,神與人之間真實的相遇,必然會使人深刻認識到自己是何等不配和卑微的罪人,然後打從心底感謝神浩瀚的救贖之恩,並渴望走上靠聖靈治死罪身的成聖之路。認罪是人在敬拜神的旅程中必然發生的事情,就如讚美、感恩、認信、委身立志等一樣重要。當我們認為不再需要向神認罪,便是走上自義與驕傲之路,輕看、誤解神的恩典,以為恩典只是為滿足我們的需要,使「重價的恩典」淪為「廉價恩典」,更甚者,我們會因罪的阻隔而不能親近神。

        在崇拜中的認罪禮儀或元素,幫助我們認清身分——蒙恩的罪人,使我們再一次站於福音的舞台上,演活信仰的真義與救贖的故事。在崇拜中認罪,並非只為個人求恩典,更是要滿足神對我們作為與祂立約的群體誠實與聖潔的要求。當我們真誠認罪時,信實又公義的神必要赦免、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。認罪其實不是我們很容易自然而做的事,但當我們周而復始在崇拜中操練,便不斷警醒:基督是我們敬拜的焦點,惟有藉著祂我們才得以與神復和,成為與神立約的群體,進入恩典的國度敬拜事奉神。

        合宜的認罪禮儀或元素,例如:相關經文、片刻安靜、認罪詩歌或認罪祈禱等,並不會破壞崇拜氣氛,反而更能讓會眾真誠向神表達及承認內心的掙扎、恐懼與罪惡,因而得到從神而來深深的安慰、感恩和喜樂。如此我們才能認清整個敬拜群體都是蒙恩的罪人,並確信我們已得著赦罪之恩,且要立志遵行神的話語,走上渴想聖潔的成聖之路。

(作者為區聯會崇拜訓練組成員,本欄由該組供稿)

劉凝慧 2018.3.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