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神話語為中心

        聖經就是神的話語。為甚麼我們必須以神話語為中心?聖經本身有以下的見證:

        馬太福音4:4:神的話是我們屬靈生命得以活著的依靠。我們的身體需要食物維持運作,我們靈命的成長,活力,健康則需要神的話。缺乏了神的話,我們的心靈便得不到滋潤,變得枯乾。

        路加福音11:28:聆聽和遵守神的話的人便為有福。聖經不是囉嗦煩厭,也不是要捆綁我們,它裡面蘊藏着得著福氣的智慧,防止我們偏行己路,是我們人生的保障。

        約翰福音5:39:神的話裡面有永生,見證耶穌基督就是神的兒子,是道路、真理和生命。人類渴望追求和得著永生,神就將永生放進聖經向世人展示。

        使徒行傳17:11:神的話是需要考查的。早期信徒天天查考聖經,成為我們良好的榜樣。今天我們在香港能以最方便的途徑得著聖經,有最豐富和先進的資源讓我們了解聖經,我們活在世界上神學院最密集的都市裡,卻對神的話不冷不熱,願早期信徒的見證給我們激勵。

        以弗所書6:17:神的話是聖靈的寶劍,靠著它以禱告與惡魔爭戰。屬靈爭戰不是依靠人的智慧,方法,必須以禱告方能得勝,而禱告也必以神得話作基礎。

        歌羅西書3:16:神的話一方面要存在心裡好好記著,另一方面可以用各樣的智慧,活潑的方式彼此教導,勸戒和歌頌。

        提摩太後書3:16:神的話於我們有益,使我們生命得以完全,預備我們行善,見證福音。

        希伯來書4:12:神的話是一把兩刃的劍,剖開和辨明我們心中的思念和主意。人心有時軟弱與詭詐,自欺欺人。我們不能靠自己自圓其說,必須要以神的話光照內心,照出內心真正的一面,才能坦然來到施恩座前得憐恤,蒙恩惠。

        雅各書1:22:神的話是要行出來的。它不是屬靈的表演者,只供聆聽,或提供一些精彩絕倫的哲理,它要介入我們的生命,影響我們的言行,要求我們將它實踐出來。

        願意我們每位珍惜聖經,勤讀聖經,實踐聖經!

祝宗麟牧師 2019.3.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