瑪 2:17-3:12

17 你們用言語煩瑣耶和華,你們還說:「我們在何事上煩瑣他呢?」因為你們說:「凡行惡的,耶和華眼看為善,並且他喜悅他們」;或說:「公義的神在那裡呢?」

1 萬軍之耶和華說:「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我前面預備道路。你們所尋求的主必忽然進入他的殿;立約的使者,就是你們所仰慕的,快要來到。」

2 他來的日子,誰能當得起呢?他顯現的時候,誰能立得住呢?因為他如煉金之人的火,如漂布之人的鹼。

3 他必坐下如煉淨銀子的,必潔淨利未人,熬煉他們像金銀一樣;他們就憑公義獻供物給耶和華。

4 那時,猶大和耶路撒冷所獻的供物必蒙耶和華悅納,彷彿古時之日、上古之年。

5 萬軍之耶和華說:「我必臨近你們,施行審判。我必速速作見證,警戒行邪術的、犯姦淫的、起假誓的、虧負人之工價的、欺壓寡婦孤兒的、屈枉寄居的,和不敬畏我的。」

6 「因我耶和華是不改變的,所以你們雅各之子沒有滅亡。

7 萬軍之耶和華說:從你們列祖的日子以來,你們常常偏離我的典章而不遵守。現在你們要轉向我,我就轉向你們。你們卻問說:『我們如何才是轉向呢?』

8 人豈可奪取神之物呢?你們竟奪取我的供物。你們卻說:『我們在何事上奪取你的供物呢?』就是你們在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上。

9 因你們通國的人都奪取我的供物,咒詛就臨到你們身上。

10 萬軍之耶和華說: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,使我家有糧,以此試試我,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,傾福與你們,甚至無處可容。

11 萬軍之耶和華說:我必為你們斥責蝗蟲(原文作吞噬者),不容他毀壞你們的土產。你們田間的葡萄樹在未熟之先也不掉果子。

12 萬軍之耶和華說:萬國必稱你們為有福的,因你們的地必成為喜樂之地。」

8月18日讀經問題:
1. 「你們用言語煩瑣耶和華,你們還說:『我們在何事上煩瑣他呢?』」(2:17) 我們的言語是否曾經「煩瑣耶和華」?我們是否意識到懷疑神的公義實際上是對神品格的質疑?「公義的神在哪裡呢?」(2:17) 這個問題在我們的生命中如何出現?當神的審判如「煉金的火」和「漂布的鹼」(3:2),我們如何理解神審判的目的不是毀滅而是煉淨?回想神如何使用困難和試煉來「煉淨」我們?我們是否願意讓神像「煉淨銀子的」(3:3) 一樣耐心地煉淨自己生命中的雜質?這個過程可能是痛苦的,我們可如何在其中保持信心?我們又如何幫助那些正在經歷神煉淨過程的人保持信心?我們是否相信神的時間表是完美的,即使祂的公義看似遲延?

2. 「人豈可奪取神之物呢?你們竟奪取我的供物。」(3:8) 神具體指出他們的問題:「奪取神之物」,就是在「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上」(3:8) 。這不僅是個人的罪,而是「通國的人」(3:9) 都如此,因此「咒詛就臨到你們身上」(3:9) 。然而神給出了一個驚人的挑戰:「以此試試我」(3:10) ,神應許要「敞開天上的窗戶,傾福與你們,甚至無處可容」(3:10) ,並且要保護他們的農作物免受災害。這顯示十一奉獻不僅是順服的表現,更是信心的操練和神祝福的管道。

-我們是否曾經認真思考過,不奉獻實際上是在「奪取」(3:8) 屬於神的?在十一奉獻的問題上,我們是否誠實面對自己的信心和順服?我們的推卻的理由是什麼?是經濟困難、不信任教會使用,還是單純的不願意?

-我們有否將十一奉獻視為信心的操練,還是只是宗教義務?這種操練如何幫助我們在其他方面也更加信靠神?我們如何幫助其他弟兄姊妹明白十一奉獻的屬靈意義,而不只是經濟責任?當我們忠心奉獻時,我們是否見證了神信實的供應,並用這見證鼓勵他人?